公开听证+公益诉讼+社会治理助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泄露、买卖的情况较为严重,不仅让家长们饱受培训机构“精准骚扰”,还致使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潜在威胁。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从某校外培训机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主管部门积极履职、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案情介绍】

2021年7月20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中发现,灵武市某校外辅导机构存在非法获取学生个人信息用于营销招生(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造成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严重安全隐患,致使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诉前沟通】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以原有案件证据为基本依托,立即展开调查,收集证据。调查核实某校外辅导机构非法获取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均是从学校流出,造成在校未成年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与教育主管部门就学生信息安全保护途径等问题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公开听证】

为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更加有力的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2021年8月20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对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涉案地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这也是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与检察听证相结合的首次尝试。会上,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洪俊峰就案件的办理过程、证据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阐释,与会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就未成年人信息如何有效保护各自发表了意见,最终,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方面所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意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2021年9月23日,针对学校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高、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校外辅导机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向教育主管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督促辖区学校建立学生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校外辅导机构的日常监管。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立足“始于个案,不止于个案”,在案件的办理中,检察官发现,涉案地镇政府下设工作微信群里存在管理漏洞,造成未成年人信息泄露,2021年8月25日,向该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积极组织镇、村领导干部 70余人召开网络安全工作推进会、专题培训会,并制定《某某镇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镇、村两级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定期对微信群成员实名制及聊天内容等进行审核,避免辖区内未成年人信息泄露,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网。








【办案效果】

教育主管部门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立即要求辖区各学校建立学生信息保护机制,压实责任,提高教职员工保护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其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畅通信息举报渠道,通过信息公示栏等公开信息泄露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举报,有效防范学生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公民个人信息承载公民的人格权、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需要着力加强安全保护工作,以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其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薄弱。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多发、易发的形势下,其个人信息更需要特殊的保护。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同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筑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墙。